关于2026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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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528259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2026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关于2026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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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农领发〔2026〕9号

县林业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推荐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沿林呈〔2026〕19号)及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关于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沿乡振领发〔2026〕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沿财农专〔2026〕2号)等精神,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推送的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项目主管单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

四、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地点、投入财政资金

(一)沿河县公益性岗位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脱贫人口对象生态护林员人员补助690人。

2.项目类别:就业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全县

4.项目投入财政资金:总投资690万元,其中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483万元,所差资金下批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规模、程序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县直业务部门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业务和技术指导,项目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确保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

(三)严格执行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认真制定和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项目资金要严格按明确的使用范围使用,严禁挪用、出借、挤占和滞留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一定的项目工作经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运行安全。同时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及规模、预期目标、受益农户、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及实施情况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及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铜乡振领办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附件:沿河自治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x

中共沿河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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