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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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78026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沿府办函〔2025〕6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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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1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县农作物种植主要是:水稻、玉米、高粱、小麦、油菜、烤烟、大豆、辣椒等作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6.49万余亩、油菜9.46万亩、玉米种植面积12.8万余亩、高粱种植面积1.72万余亩、豆类5.27万亩、烤烟种植面积2.9万亩、辣椒6.5万余亩。水稻、油菜秸秆资源全县均有分布,重点分布在中界镇、甘溪镇、谯家镇、沙子街道、泉坝镇、黑水镇、官舟镇、塘坝镇、客田镇等乡镇(街道),玉米、豆类秸秆全县均有分布,小麦秸秆主要分布在甘溪、黑水等乡镇(街道)。烤烟秸秆主要分布在后坪乡、塘坝镇、客田镇、新景镇、黄土镇、谯家镇、泉坝镇、中寨镇等乡镇。我县秸秆资源丰富,但在秸秆还田、收获贮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机械化作业短板,秸秆“五料化”利用主要集中在饲料化方面,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处于探索阶段。

二、目标任务及支持对象

(一)目标任务。一是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增加秸秆收储加工量,带动农户增收,从根本上减少秸秆焚烧和废弃;二是增加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装备及秸秆草料库房,实现秸秆生产、收获、利用环节机械化,提高生产效能和经济效益。三是建设高质量秸秆资源台账,形成秸秆可持续利用模式1套,开展县级宣传培训和示范观摩1次以上,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以上。2025年项目区秸秆综合利用率≥90%。

(二)支持对象。县内从事秸秆“五料化”利用主要从事秸秆饲料化专业收储、农技专业服务的企业、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主体。优先支持作业地块主导面积大、秸秆综合利用饲料化收贮量大、有过秸秆综合利用收贮工作经验的相关主体。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

项目实施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94号)文件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52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落实中央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520万元中用于秸秆饲料化方向补助514.373万元(包含农机具购置补助,秸秆加工储存车间建设),用于宣传培训5.627万元(观摩培训、标牌制作、资料印刷、其他)。培育秸秆饲料化示范收贮主体8个乡镇21家,其中:谯家镇6家、甘溪镇4家、淇滩镇2家、板场镇1家、土地坳镇1家、新景镇2家、客田镇4家,中寨镇1家等;另外在11个乡镇培育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秸秆经纪人从事秸秆饲料化回收工作,我县的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率能够达到≥90%。

附:秸秆饲料化示范收储主体资金概算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补助内容

补助金额

(万元)

小计(万元)

备注








.

培育秸秆饲料化示范收储主体







支持沿河高帽顶家庭农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30.1

40.3


基础设施建设

10.2


支持沿河欣渝家庭农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5

15.2


基础设施建设

10.2


支持沿河大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7.28


支持沿河谯家广坪家庭农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5.28


支持沿河谯家谭仕彪养殖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6.24


支持沿河谯家谯霞家庭农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5.1


支持沿河天池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贮、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37.1

64.3


基础设施建设

27.2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阳春黄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粪肥”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23.6

50.8


基础设施建设

27.2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武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粪肥”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2.98

33.38


基础设施建设

20.4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丽琴家庭农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粪肥”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7.88

24.88


基础设施建设

17

支持沿河中寨永珍牧业农民专业,打造“秸秆-饲料-肉牛 ”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40.81

51.01


基础设施建设

10.2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檬子惠民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3.04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毛毛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4.8

21.6


基础设施建设

6.8

支持沿河客田洪红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羊”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4

17.4


基础设施建设

3.4

支持沿河李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37.1

50.7         


基础设施建设

13.6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板场熊家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0.7

10.7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爱富养殖场,打造“秸秆饲料化收储市场主体1个

基础设施建设

20.4

20.4


支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客田冯家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化收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1.3

11.3


支持沿河客田惠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11.3

11.3


支持沿河新景水井坝肉牛养殖场,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31.563

31.563


支持沿河土地坳安坡村鲁西黄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秸秆-饲料-肉牛”的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市场主体1个。

设备购置1批

22.6

22.6


典型技

术模式总结

围绕沿河县秸秆利用方向,总结秸秆利用典

型模式,形成秸秆利用技术模式和总结报

告,探索适宜沿河县的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途径和利用措施,推广应用。

形成秸秆利用

技术模式和总结报告1套

1.627

1.627


宜传培训

至少组织1次县级宣传培训和示范观摩会,

至少完成1次省级以上媒体宜传。

培训宣传两次

以上

2

2


其他费

台账建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验

收及成果总结,标识牌建设,质控,会议,

资料打印、复印、装订,其他等。


2

2


合计



520

520


若部分实施主体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及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把资金统筹调整到其他主体使用。

四、补助标准

(一)购置农机具补助。2025年度通过购买从事秸秆收割、运输、切碎、打捆、揉丝、秸秆饲料搅拌等机具,按照购置价格的100%给予补助(以购置机具发票为准),补助后的农机具不再叠加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主体购置的机具品牌正规、质量保证,而且使用购置的机具须达5年以上,与乡镇(街道)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该项目资金补贴的机具形成的资产归乡镇(街道)或村集体所有,项目实施主体拥有长期使用权和管理权,不能私自变卖 或转让,不能随意租赁,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和所在乡镇指挥调用,并完成秸秆饲料化收贮200吨以上任务。

(二)建设、维修秸秆加工存储车间补助。对于秸秆加工存储车间建设要求主体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屋顶须具备抗风能力,有墙,地面需硬化处理,车间内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基础设备,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助340元。由该项目资金补贴形成的资产(新建或改建的秸秆加工存储车间)归乡镇(街道)或村集体所有,项目实施主体拥有长期使用权和管理权,不能私自变卖或转让,不能随意租赁。

五、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按照“主体申请、逐级审核、资料审查、项目验收、公开公示、资金补助”等程序进行。

(一)主体申请。项目实施主体提交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项目主体申报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村审核、乡镇(街道)审定后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二)资料审查。由乡镇(街道)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有申报主体资质、秸秆收储量、加工、利用量进行现场核查,将符合补助内容、台账等真实有效的资料提交到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验收。

1.乡(镇)级验收。乡镇(街道)组建项目验收小组,一是对购置的农机具逐一进行现场核实、登记、验收;二是对新改建秸秆加工储存车间严格按照建设面积、标准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完成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2.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验收,主要是对购置的农机具、新改建秸秆储存车间开展逐一进行现场核实、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拨款。

(四)同步公示。乡镇(街道)对审核通过、符合补助内容的主体及拟补助金额形成公示材料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官方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据实将资金直接补助到主体。资金拨付按照“申报一批、核实一批、验收一批、补助一批”的方式分批次进行,先报先得,补完为止。

六、项目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薛  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灿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崔  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何  园   县财政局局长

杨  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  波   县水务局局长

刘  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武卫   县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和协调指挥等工作,决策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协调兑现农作物秸秆饲料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赵金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应志、杨燕具体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安排、方案上报审批、资料收集等工作。

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成立项目技术服务指导小组,负责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项目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组人员:

组  长:崔  剑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小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权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金海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畜牧中心主任

成  员:雷荷仙  铜仁市饲草饲料工作站

柳光春  铜仁市饲草饲料工作站

崔真华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副主任

宋海涛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兽医师

侯元军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高级畜牧师

杨  燕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助理畜牧师

田应志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高级畜牧师

高明春  县农推中心农艺师

张  维  县农推中心高级农艺师

申  黔  县农推中心助理农艺师

田应敖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师

肖和周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高级畜牧师

何小东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崔  军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助理畜牧师

黄金莹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助理畜牧师

杜典策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郭亚芹  县农业经济统计办公室助理畜牧师

肖旭东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助理畜牧师

杨  礼  县畜牧养殖中心高级畜牧师

杜  勇  县畜牧养殖中心畜牧师

崔治龙  县畜牧养殖中心兽医师

牟慧蓉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兽医师

何素华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李  娟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杨  蛟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杨  清  县畜牧养殖发展中心畜牧师

崔玉林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师

各项目实施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项目负责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把关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的主体资料规范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乡镇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辖区内任务落实、现场调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引领作用,乡镇(街道)组建项目建设工作组协调处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自筹资金,有效利用财政资金,积极引进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三)强化资产管理。项目建成后,项目新建的、维修秸秆加工存储车间、购置的机具、设备等其产权为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或村集体所有,由乡镇(街道)或村集体与实施主体签订由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管理使用权、安全等协议。实施主体应加强机具的管理、维护、维修,建立机具和设备台账档案,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机具损坏及流失或失修造成机具功能失效及造成资产闲置。由于对机具管护及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赔偿。经营主体不得随意处理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资产,确需报废的,经营主体报乡镇(街道)或村集体后,由乡镇(街道)或村集体报废处理。机具和设备特别是运输机械需由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牌登记手续,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经营主体全权承担。

(四)强化资金使用。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调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做法成效,提高农民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政策扶持、技术指导、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总结宣传等保障措施。

附件:1.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申报表

2.项目购置农机具参考型号(参照2025年购机补贴目录)

3.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销售台账统计表

4.沿河县--乡镇(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喂台账记录表( )月

5.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秸秆收储统计表

6.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购置农机具补贴验收表

7.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新改建秸秆储存车间补贴验收表

附件1

沿河自治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申请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计划完成秸秆收贮量多少万吨以上

申请项目补助建设内容及规模




申报主体承诺

如果我没有完成农作物秸秆收贮量,我自愿放弃该项目补助资金,所产生的损失我自己承担,与任何单位及个人无关。

申报主体签字: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购置农机具参考型号(参照2025年购机补贴目录)

序号

机具/设施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型号仅供参考,参照2025年购机补贴目录,以实际购买机具为准)

备注


1

轮式拖拉机

型号:M1204-5X(G4)  M1604-5R(G4); 9FC-20;6N-40;6N-80;9RSJ-4  9RSJ-6 ; 9YFQ-2.2A等



3

秸秆粉碎机

型号:93ZQS/55kW;15ZQ5/3-4kW;22ZQ5/5-6kW等



5

秸秆粉碎打包机

9YH2000单机王;

十吨铡草机55kW等



6

铡草机

型号:9ZT-6.0;9ZT-3.0;9Z-3A;9ZP-1.0等等



7

秸秆粉碎揉丝机

型号:9FC-20;9RSJ-4;9R-6.0;9R-80C等



8

秸秆打(压)捆机

型号:9YFQ-2.2A;9YQ-1.0;9YF-5;9YF-2.2;9YFH-2.2E等



9

其他(用于秸秆收储加工或还田作业的机具)

型号不定




附件3

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销售台账统计表



销售单位:



序号

销售日期

地点

购买人姓名

电话

秸秆种类

数量

单价元/吨

金额(元)

签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附件4

沿河县   乡镇(街道)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饲喂台账记录表( )月

养殖场名称


地址

村 、组         


秸秆品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饲喂时间


牛/羊存栏(头、只)

饲喂量(公斤)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注:牛:10公斤/天;羊:1公斤/天。           养殖户签名:          日期:                             

附件5

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秸秆收储统计表

实施主体(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收储地块农户姓名

收储地块名称

收储秸秆种类

收储面积(亩)

收储数量(吨)

购买还是无偿赠送收割

农户签字

联系电话









































































合计









附件6

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建设项目购置农机具补助验收表

乡(镇、街道)章:              村(社区)章:                             验收日期:

序号

申请主体姓名

购置农机具型号

购置数量(台)

是否具备购置发票

是否符合补助

补助金额(元)

备注

























































合计








验收人员签字: 

附件7

沿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新改建秸秆储存车间补助验收表

乡(镇、街道)盖章:          村(社区)章:                          验收日期:

申请主体姓名

新改建秸秆储存车间地址

验收内容

是否符合补助

补助金额(元)

备注

主体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框架,屋顶须具备抗风能力,有墙,地面需硬化处理,车间内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基础设备

优质

合格

不合格

































注:根据验收内容在相应栏内打“√”

验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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