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人事工作除外)、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及“放管服”改革、供销等方面工作。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含县民族陈列馆)、县民政局(含县社会救助中心、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县老年事业发展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县就业局、县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知识产权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河分中心。
联系县残联、县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