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角、铜仁市西北部。全县国土面积2468.8平方公里,东西宽53公里、南北长98.28公里,辖23个乡镇(街道),446个村(社区),总人口69万,其中土家族人口43.4万,占总人口的64.9%,是全国四个单一的土家族自治县之一,1998年被省委、省政府划定为革命老区县,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获得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国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全省20个夯实基础县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贫预警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保持政策延续性,坚持“四个不摘”,继续做好资金投入保障;强化统筹整合资金要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相适应,全面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124号)、《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5〕32号)等文件精神。
(二)方案编制原则。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目标,对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应整尽整”,切实提高实质性整合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聚合效应,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确保资金投入有保障。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第二章 目标任务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目标要求,要加大整合资金力度,努力实现资金“应整尽整”,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一)加大整合资金力度。落实资金整合要求,对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努力做到“应整尽整”,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实施好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抓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实产业发展,因地制宜,选择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真正推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解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需求。
(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方案建设时间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完工、验收、报帐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等内容”;三是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效成果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申报、录入、自评等有关工作,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时间节点,做好预算执行、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
第三章 工作措施
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优化结构、集中投入,部门协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原则,高质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大“十四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三是做好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二)支持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建立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台账,以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引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是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三是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项目327个,资金37845.4万元。主要包括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项目完工期限,按照《方案》中安排的项目完工期限完成,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共计154个,资金13927.6万元。其中:产业路项目19个,资金1144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3个,资金77万元;农村道路建设项目58个,资金3393.4万元;饮水安全工程项目51个,资金342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4个,资金2394万元;乡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个,资金990万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个,资金1000万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1个,资金152万元;易地扶贫项目6个,资金1353.2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73个,资金23917.8万元。其中,就业项目5个,资金4453万元(公益性岗位项目2个资金2553万元、技能培训项目1个资金100万元、交通费补助项目1个资金1800万元);雨露计划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易地扶贫项目4个,资金190.8万元;加工流通项目8个,资金1163.9万元;金融保险配套项目2个,资金1080万元;配套设施项目11个,资金1620万元;集体经济项目16个,资金1429.55万元;到户产业奖补项目46个,资金8205万元;生态扶贫项目14个,资金688.55万元;养殖业项目6个,资金1336万元;种植业项目60个,资金3451万元。
第五章 整合资金
2025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7845.4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34759万元、省级资金2986.4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
(一)计划整合中央补助资金347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7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8224万元,占比60.6%;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57万元、中央农业发展资金542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35万元、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250万元。
(二)计划整合省级补助资金2986.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1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5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90.4万元。
(三)计划整合县级资金10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新旅游局、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落实、总体工作推进、具体建设项目的批复以及督办检查、验收考评等。二是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合工作事宜。
(二)明确部门职责。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及具体建设项目报整合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并报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审定备案;三是县财政局负责建立整合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规定的事项,不得以财政资金列支。
(三)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根据上级有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要求,制定《沿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相关程序,确保“统、用、管、评”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完善统筹管理。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具体建设任务,制定资金整合方案,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推动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对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徇私谋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
(四)全面公开公示。推行政务公开,相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农整合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的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统计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