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府发〔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部分政策措施文件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相符合,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对23件政策措施文件(详见附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其中,15件政策措施文件予以废止、8件政策措施文件宣布失效),公布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有关单位及时清理、调整相关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履职。
附件: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废止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xls
2.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xls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