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县管国有企业:
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给予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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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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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 |
沿府办发〔2025〕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