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制约经济发展的交通堵点,改善当地群众的出行条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X624德江县枫香溪至谯家公路工程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X624德江县枫香溪至谯家公路工程用地征收范围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谯家镇耳当溪村,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X624德江县枫香溪至谯家公路工程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0.1808公顷,其中农用地0.1530公顷,未利用地0.0278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按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铜仁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铜府办函〔2023〕47号)通知规定的补偿标准实施补偿,具体补偿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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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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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 |
区片价 |
征地类型 |
修正系数 |
补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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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地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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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 |
522632102 |
全县 |
45806 |
农用地 |
耕 地 |
1.00 |
45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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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地 |
0.59 |
25651 | |||||
|
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
0.50 |
21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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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
建设用地 |
0.92 |
421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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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0.17 |
7329 | |||||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结合我县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人可在货币安置的基础上同时纳入社会保障安置。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